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精选 >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来源: 乐山新闻网      时间:2023-07-27 16:28:43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与人力资源服务深度融合,网络招聘市场发展迅猛,网络招聘已经成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渠道。为规范网络招聘行业,保障求职者、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的权益,近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中相关政策问题进行解读回复。

问:什么是网络招聘服务?

答:网络招聘服务是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的求职、招聘服务。


(资料图片)

问:为什么要出台《规定》?

答:近年来,网络招聘市场发展迅猛,网络招聘已经成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渠道。但同时,网络招聘服务领域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把关不严、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违规收取费用、监管方式不足等,亟须通过立法规范管理网络招聘服务活动。

问:《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规定》适用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国境内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行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络招聘服务方式包括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自建网站或者其他网络服务方式。《规定》适用范围不涵盖用人单位通过自有网站进行自主招聘的行为。

问:《规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资质条件做了哪些规定?

答:《规定》明确了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明确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条件。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符合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电信和互联网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强调了网络招聘服务许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明确了资质信息公示义务。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问:《规定》主要规定了哪些网络招聘服务规范?

答:《规定》明确了网络招聘求职信息提供、网络招聘信息审查、网络安全、信息保护、收费管理等服务规范。

明确了网络招聘求职信息规范。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求职者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

明确了网络招聘信息审查规范。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明确了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规范。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

明确了服务收费规范。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问:《规定》明确了哪些网络招聘服务的监管措施?

答:主要包括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构建起事前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职能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同配合的监管体系。

规定了网络招聘服务准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属于职业中介活动,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规定了对网络招聘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规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年度报告、诚信建设等监管方式,明确了人社部门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

规定了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明确了人社部门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对网络招聘服务的监管时效和能力。

规定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明确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编辑:吴豪文)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